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工矿贸企业节后 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3-05 10:28:22 63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浙企业和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视频调度会议等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工矿贸企业春节后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风险辨识和防控,强化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高风险工矿贸企业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刚过,各类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复工复产急剧增加的安全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关注地下矿山、“三场所三企业”及危化品使用量较大的高风险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涉可燃爆粉尘企业开工要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地下矿山和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确认,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工业窑点火送煤气前,必须进行气体分析;金属冶炼企业要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二、强化责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防控各类风险隐患,将复产复工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核心工作,开展一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辨识评估,实行分级管控。督促企业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特别是新进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监控。重点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安全防控,严格落实动火、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复工,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防控措施到位。

三、强化督查,坚决防范社会较大影响事故发生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企业节后复产复工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强化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顶板、采空区、通风系统和中毒窒息、井下火灾、水灾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防止顶板、火灾、中毒窒息、水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尾矿库和各类沉淀池、泥浆池的安全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没有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使用。要加强对“三场所三企业”及危化品使用量较大的高风险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防范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对一些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管控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各地要加强专项检查和督导,把主要执法力量压到一线,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对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省厅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2月22日